(略)(略)招租項目(第二次)成交人公示
(略)(略)招租項目(第二次),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同時結合中國電信相關采購管理辦法以及比選人按內(nèi)控管理規(guī)定審批通過的采購方案,由公開比選轉(zhuǎn)為談判采購。
談判小組對供應商遞交的談判文件進行評審,成交結果公示如下:
先導(蘇州)
(略)
公示時間: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3天。
公示期間,應答供應商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成交供應商有異議的,可向采購人:
(略)
1.異議提出人應為參選人或與本項目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2.異議應以書面形式通過異議接收郵箱:
(略)
(1)異議人的名稱:
(略)
(2)異議項目名稱:
(略)
(3)具體明確的異議事項和相關的主張、訴求;
(4)必要的證明材料和依據(jù);
(5)提出異議的日期;
3.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異議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
(略)
4.異議應在公示期內(nèi)提出;
5.異議人應提供關于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6.書面異議材料加蓋單位:
(略)
7.異議人對其他參選人的參選文件及評審資料等非公開內(nèi)容提出異議的,應提供合法信息來源;
8.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
(略)
9.異議人提出的異議事項屬于以下三種情況的,比選人有權不予受理:
(1)異議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
(2)已作出明確答復,且無新的事實依據(jù),就同一事項反復提出異議的;
(3)異議事項已進入行政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異議人應保證異議內(nèi)容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及其來源的合法性,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項目聯(lián)系人:
(略)
異議聯(lián)系人:
(略)
異議接收郵箱:
(略)
采購人:
(略)
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
(略)
日期:2024年9月27日
點擊查看內(nèi)容
|
詳細信息及聯(lián)系方式只對會員開放
請登錄/申請免費試用成為會員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