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法院拍賣公告(第二次)
河南
(略)人民法院將于2024年10月16日10時至2024年10月17日10時止(延時除外)
(略)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法院賬戶名:
(略)(略)人民法院執(zhí)行款專戶,
(略)址:https://
(略)),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位
(略)內地面鋪地板磚或特殊材料地面,墻面貼墻磚或壁布或做軟包,頂棚做石膏板吊頂或造型吊頂,衛(wèi)生間地面鋪防滑地板磚,墻面貼瓷片到頂,扣板吊頂。配套設施:水、電、通訊、
(略)絡、中央空調、消防等,用途為商業(yè)服務。
評估總價:
(略)元,起拍價:
(略)元,
保證金:
(略),增價幅度:
(略)。
二、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
(略)
三、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
四、拍賣方式:
(略)
五、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六、標的物過戶、轉讓登記手續(xù)由買受人自行辦理,拍賣所形成的稅、費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由相應主體負擔。
七、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24年10月11日前與本院聯(lián)系。
八、與本標的物相關人員(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質押權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等)均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九、本標的物優(yōu)先購買權人相關說明:有
*如有優(yōu)先購買權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釋新規(guī)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優(yōu)先購買權主體以及權利性質;
2、通知或者無法通知當事人、已知優(yōu)先購買權人的情況
十、
(略)將在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凍結相應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
十一、拍賣余款請在2024年10月20日前繳納,
(略)上支付,詳細請咨詢法院:
1、銀行付款方式:
(略)
(戶名:
(略):
(略)(略)03)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付款教程: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賣未成交的,
(略)絡報名繳納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十二、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
(略)上充值銀行。
(略)查詢,網(wǎng)址: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釋〔2016〕18號《
(略)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略)拍標的物后,
(略)將生成相應《
(略)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
(略)信息。
十四、如果買受人沒有在法院規(guī)定的時間內交納余款,或者悔拍,保證金一律不予退回。
十五、
(略)絡司法拍賣的,下列機構和人員不得競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與其行為相關的拍賣財產:
1、負責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
2、網(wǎng)絡服務提供者;
3、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
4、第1至3項規(guī)定主體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fā)布的拍賣須知。
舉報監(jiān)督電話:
(略)
本規(guī)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拍賣人咨詢。
法院咨詢電話:
(略)
淘寶技術咨詢:
(略)
聯(lián)系地址:
(略)
詳細信息可在“
(略)(
(略))”上查詢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位
(略)123鋪
暫無修改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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